山东省安监局了解到,经山东省政府批准,山东省政府枣庄市峄城区“10.13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组于10月14日成立。调查组由省安监局、省监察厅、省公安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总工会和枣庄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组成,并邀请省检察院参加。
据了解,调查组下设综合组、管理组、技术组和责任追究组。事故责任调查组在枣庄市峄城区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人员会议,明确了调查组人员组成和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。目前,事故责任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。
10月13日18时47分,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境内S352省道65KM+748M处,一辆车牌号为鲁HBV575的半挂牵引货车与一辆农用三轮车(共载11人)相撞,造成三轮车上9人当场死亡、2人抢救无效死亡。